我二年級的時候,啊啊,跟各位一樣是個小鬼。
家住在南勢角,附近有一家肯得雞…還是麥當勞?唉,這種事怎樣都好啦。有一次父母吵架,母親拖著我和弟弟來到那家速食店。詭奇的離家出走,那樣的事情。後來父親來勸說母親回家,說了大約十分鐘,母親就被說動了。於是我們回家。
說這個幹嘛呢?
這個既沒有意義也沒有啟示的故事,其實對我來說…嚴格來說是方才才回想起來的我來說是有著幾個意義存在的。
我被帶到速食店之後,一直在兒童遊樂區哭。
哭屁啊?
現在的我如果回到過去一定會這樣吐槽那時的我。
其實不怎麼悲傷,我在那個時候。
那又為什麼哭呢?我得出許多自我主義的論點,但結論出來就是自私。
哭對於日常的破壞。
哭對於大人的無義務感。
哭對於世界的無力。
哭對於自己的無用。
這樣。
切,打了一些自以為是的華而不實的句子。
到現在我仍然一無改變,基本上是個不靠別人養就活不下去的人渣米蟲差一步的尼特預備軍。但是就算是這樣的我也有點夢想。
成為一個至少不要給別人添麻煩的人吧。
如果可以,成為一個讓別人不要給別人添麻煩的人。
最多奢求,成為一個讓別人讓別人不要給別人添麻煩的人。
雖然實際上離夢想還是很遠很遠,光是做到就很不容易了啊。以我現在的能力,也只夠應付得過且過,苟且循因的日子。
救不了別人,也沒有人落魄到需要我救。
假如這是因為:沒有我需要做的事,那也不壞。至少那是平穩。
偏偏是不需要我,這就有點令人傷心了。
喂,某在自己網誌打些消極文章的女高中生喔。
這裡有閒人一名,生命一條隨時歡迎取用。
不要相信你自己,相信那個相信你的我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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