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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6月30日 星期四

這次是終於走到光華商場內部了

先問問價錢再說之後發現跟網路上的差不多。

連續好幾天都講這件事情,從今天開始到買到為我不會再提這件事情。

認真的說點話吧。

故事這種東西到底是該怎麼出現呢。

本來以為只要翻盡天下書就能找到一種題材是可以寫作的,然而終於發現之後有著難以描述的困擾。

本來以為只要重複組合其他作家作品當中出現的要素就好,然而所有的可行性似乎都已經消失殆盡。

不要創新就好了,這我也知道。

可是不想再老調重彈。

我不要天降的危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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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要天生的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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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要詛咒的血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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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要做著莫名其妙事情的社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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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要對日常非日常有所追求的男主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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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要犯人超級明顯的驚悚小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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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要突然有一天掉到異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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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要一下子就對男主角LOVELOVE的女主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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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要男主角被女主角要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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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要老套。

所以,

我目前想到的讓我自己滿意故事架構有:

全人物人外的日常系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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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主角拿到自己喜歡的女生的把柄的偏離日常系變態戀愛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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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及

魔神仔的?????故事。(甚至還沒想到這要怎麼展開故事)

難過。

簡直就像是在腦海中用刮杓刮出最後一滴靈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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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能讓我忘記我的理想那該有多好,只保留知識的部分。

越是讀的越多,所謂的理想越是具體也越是遠離。

我不想要的一切都很明白,我所想要的卻捉摸不著,又常有瑣事在心中操擾。

這讓我想起一段話,出自於某本小說或漫畫。

動物的進化,是放棄某種可能性的行為。

思考,也是放棄可能性的行為,將合理、邏輯性放於最前端的話也就犧牲的故事的跳脫框架。

雖然獲得某部分的特化,對於整體而言卻是不是將自己束縛住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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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
  1. 男主角拿到自己喜歡的女生的把柄的偏離日常系變態戀愛故事+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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